来源:元氏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8-30 11:03:40 阅读量:2466
根据《元氏县委巡察工作五年工作规划》和《巡察工作全覆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省市委关于村级巡察全覆盖工作要求,围绕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治理,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现就开展县委2020年度巡察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认真组织开展我县巡察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规依纪、实事求是,聚焦问题、注重实效,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坚持从基层实际出发,严格在《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省市县委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坚持充分依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支持和参与,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着力增强巡察监督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实现职责范围内的巡察工作全覆盖。
(一)坚持巡察政治定位
1.巡察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是市县党委对所管理党组织进行的政治监督,必须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职责使命情况,抓住“关键少数”,把握阶段性特征。防止出现“巡察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的倾向,将政治巡察混同于业务检查、党务检查、专项治理。
2.政治巡察必须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督促基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重点关注执行中央脱贫攻坚、防范风险、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惠农利民、扫黑除恶等重大政策措施情况,保证党的一系列为民务实好政策落到位落到底。防止出现简单看基层党组织对中央决策部署的学习表态情况,不关注实际落实情况,导致巡察政治监督功能虚化、弱化等问题。
3.政治巡察必须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点发现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挥霍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腐败问题,以及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作风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结合巡察职责分类处置,通过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小问题”,赢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防止出现认为民生问题不属于政治巡察范畴的错误认识,以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选择性受理,把问题捂着、盖着、压着等现象。
4.政治巡察必须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和战斗力。重点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班子不团结,党员结构失衡,意识形态阵地失守,以及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宗教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等突出问题,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防止出现把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当成党务检查,简单看形式、看痕迹、看党费收缴、看“三会一课”记录,不关注党建是否和业务工作、党员思想实际融合,没有深入了解工作实效,忽视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健全、战斗堡垒作用不发挥等重要问题。
(二)提高监督质效
1.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生命线,如果发现不了问题,还不如不巡察。要把实事求是作为巡察工作的基本原则,精准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确保巡察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防止出现巡察工作不扎实,既没有发现重要问题和“关键少数”问题线索,也没有找到当地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重点问题,报告反映均为“鸡毛蒜皮”的小问题,影响巡察的信誉和权威。
2.要研究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创新手段方法,从制度机制上排除人情干扰。防止出现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办法不多,导致巡察监督在利益、关系上不够超脱,巡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心理压力较大,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想监督等问题。
3.整合现有监督力量特别是乡镇纪检、组织、司法等力量,科学采用“巡乡带村”“直接巡村”方式,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开展巡察时,要保证进村工作天数,广泛、真实收集社情民意,巡察结束要对每个村形成单独问题清单。要因村施策,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重点村,要直接巡、专项巡。
4.要把发动群众作为巡察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进驻动员方式,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紧贴农村生产生活实际,探索群众易于接受、便于参与的做法,通过公告、广播、宣传单等形式,最大范围让群众知晓参与。要深入田间地头,不打招呼不定路线,面对面、问实情、访民意,保证入户走访数量,贫困户、低保户、危房改造户、信访老户、老干部五类人员应列入重点访谈对象,有条件的应全覆盖。要加大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力度,通过及时解决问题赢得群众信任。防止出现脱离群众,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走访群众时回避困难户、矛盾多发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工作安排
根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干部管理权限以及县委巡察要求,开展元氏县委2020年度巡察工作。
(一)巡察对象。按照市委巡察办的具体部署实施,初步确定90个行政村。
(二)时间安排。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分三轮巡察。
四、巡察内容
按照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基层党组织实际,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导向,紧扣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问题以及与问题相关联的重点人、重点事,对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2.违反廉洁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以及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应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问题;
6.对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以及在日常工作中懒政怠政、当为不为、廉而不为、不愿担当、效能低下、影响发展等问题;
7.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8.围绕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征地拆迁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涉及民生改善、“三重一大”落实等重点领域的相关重点人、重点事;
9.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巡察意识。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搞好配合。广大党员干部要恪守党性,严明党纪,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组建巡察干部队伍。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采取选拔任用、内部调剂、带编入职、抽调借调等方式,充实巡察干部队伍,建立巡察组长库、巡察人才库。
(三)加强联动协作。开展集中巡察前,纪检监察、组织、审计、政法机关和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应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提供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管干部和被延伸巡察对象的相关情况,为巡察组提供信息、人员、专业支持。
(四)务实稳妥推进。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巡察办要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防止把巡察等同于一般性工作检查、督查。认真研究基层特点,积极探索、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完善巡察工作的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有效破解难题,持续提升水平,确保巡察工作务实稳妥、高效运转。
(五)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党委抓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巡察组组长是落实巡察监督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严格的巡察工作督查、考核、责任追究工作体系,精心开展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中共元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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