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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元氏县委第八轮巡察县直单位反馈工作全面完成

来源:元氏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4-23 15:13:55 阅读量:1838

根据元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2月30日,县委第八巡察组(市委第十三统筹巡组)先后对县委办、统战部、政法委、老干部局、政协办、科技局、公安局、审计局、统计局9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同时对供销系统开展了专项巡察。2021年3月9日县委书记专题会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巡察组分别于10日、11日向县委办、统战部、政法委等10个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和意见。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勇军同志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刘丽格同志分别出席了反馈会议,并在会上传达了县委书记郑巍同志对整改工作提出的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要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二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一把手要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认领、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清单逐一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清单制+责任制”,做到人人有分工、人人有任务。三要着力建章立制,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机制、堵塞漏洞、加强统筹、建立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将巡察“后半篇文章”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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