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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元氏县赵同乡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元氏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7-21 15:41:14 阅读量:117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6月1日至7月31日对元氏县赵同乡党委,毛遗村、赵同村、墨池村党支部进行了统筹巡察,2022年10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乡党委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和调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照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13项具体措施,逐项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

(二)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乡党政办、纪委、财政所等相关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制定了《县委巡察问题整改清单》,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员明确、跟踪监督明确。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 “落实县委重大决策不力”“党管意识形态不到位”“扶贫领域问题多发频发”等重点问题。

(四)统筹兼顾,注重长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立见效果,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学习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以整改促学习提升,以学习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纠正到位,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聚焦党的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1.对县委人居环境整治决策部署认识不深刻,执行不到位,存在慢作为现象。在拆迁坐落于红旗大街西侧、赵同村南养牛场的违建时,本应按照县委要求在2022年5月份拆除迁走,但赵同乡计划9月底前才能把牛场迁建完毕。

整改情况:违章建筑全部拆除完毕。

2.防范化解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信访问题化解不力,存在信访隐患。一是2019年为迎接我县旅发大会的召开,按照上级要求,对赵同乡部分村庄进行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该工程于2020年6月完工。项目完工后,二期资金未能落实,施工方难以承受,存在信访隐患。二是毛遗村对信访苗头疏于管控,导致毛遗村村民何某于2022年4月7日及何某爱人王某2022年7月27日两次进京访,对我县的信访稳定工作产生了不利影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在争取上级的帮助下,乡财政所将强化措施、细化管理、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财经制度。安排各村两委成员入户了解村民所需,及时管控化解信访苗头和隐患。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大额资金使用不上会。如赵同乡2020年度党委会会议记录中,未发现该年度5万元以上13笔党委会研究记录。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整改完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现金支出及使用从严控制开支项目和金额,对于大额资金使用要经党委会研究批准后使用。

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在查阅赵同乡“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资料时,发现2名干部两人心得体会存在雷同现象,其他干部心得体会多是参考报刊和网络材料,不能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而且有的干部自学笔记丢失。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整改完成。相关制度、计划现已上墙,具体学习计划发放到每个干部手中,跟随进度安排开展自学。乡整改小组已对各班子成员定期抽检笔记情况。已开展常态化集中学习3次,并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十九大及二十大精神学习考试1次,通过学习、考试,乡干部已掌握“两个维护”、看齐意识等应知应会内容,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了全新认识。乡领导深入分包村开展二十大宣讲活动已顺利完成,全乡上下学习力度明显增强,效果显著。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有欠缺。村级活动经费未按时拨付到村。如按照元组字〔2021〕36号文件要求,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党组织活动经费要在每年5月底前一次性足额拨付到村,2021年度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党组织活动经费要在8月20日前一次性足额拨付到位。赵同乡2021年度村级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截至今年7月29日,还有剩余未拨付到村;赵同乡2022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截至5月底还有剩余未拨付到村。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整改完成,村级活动经费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一次性拨付到村,2022年各村村级活动经费均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拨付到位。

2.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对基层情况掌握不全面,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有待加强。一是乡政府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层面缺乏精准性,缺少实际调研,难以做到因地制宜,未能有效与乡村大众文化需求吻合。如赵同乡花费1.4万元购买两台古筝华而不实、不切合实际,购买后一直未使用,造成专项资金浪费。巡察组在7月份巡察过程中发现,东于科、墨池两村今年春节前从乡里领取的两台古筝一直未使用,其中一台未拆封,存放在农机具仓库厕所内,另一台本应发放到墨池村使用的古筝却存放在东于科村农场办公室床下。二是乡文化站没有发挥文化阵地作用,文化设施使用率低,既不能满足丰富乡民休闲生活的需求,又不能满足普及生产知识的需求,长期闲置,变为“摆设”。如在走访赵同乡文化站时,文化站大门紧闭,打开后发现文化站内脏乱不堪,无法真正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整改情况:一是乡文化站的工作制度以及相关的监督制度得以完善。乡机关以及辖区村能及时学习、传达和贯彻最新的上级精神,研究、部署和推进所辖条块的相关工作。二是乡村文化供给不断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正在全乡展开,乡综合文化站、村图书室等乡村文化服务设施逐步完善。三是乡村移风易俗工作初见成效。各村两委加强了对农村群众的法治与德治教育,特别是让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精神在乡村基本做到了人人知晓,有效遏制了某些人情歪风和不良风气。

3.在资金管理、资金处置和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一是定点采购执行不严格。如在查阅赵同乡2019年10月16号凭证时发现该乡文件柜、铁皮柜未在定点地点采购。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无合同明细、白条入账和领取人不签字问题。如赵同乡2020年1月14号凭证拆迁机械费中无施工合同、无验收报告。三是赵同乡未能提供2020年、2021年工会账目,只提供了购买物品的原始票据及工会账户的银行往来。在春节前领取米面油等工会福利时只有发放名单,没有领取人签字。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完成整改。财政所将强化措施、细化管理、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财经制度。一是严格规范定点采购制度,购买物品按照要求提供发票。二是严格规范了各类合同明细,拒绝白条入账,领取人签字之后方可领取经费。三是工会账目专人负责,按照要求填写,领取工会福利必须签字。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应入未入固定资产账,有固定资产流失风险。如调阅财务资料中发现赵同乡2020年7月购买的佳能扫描仪一套、方正台式电脑一台和2020年8月购买的联想打印机2台、2020年6月购买的1.2米办公桌3张、1.4米办公桌14张、文件柜4个均未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该乡均未入固定资产帐而且2016年-2021年固定资产账无记录。

整改情况:要求固定资产管理必须按照“保证需要、节约使用、严格管理”的原则进行,全乡固定资产的采购由党政办牵头统一经办,党政办管物,财政所管账。为了切实保护乡政府财产的完整,对各类固定资产,每年必须全面清理一次,做到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主要是文化站运行经费使用不合理。如2020年赵同乡将文化站运行经费分别拨付给池村和赵同村,用于购买二胡、唢呐和演出服装等。赵同乡5月收到文旅局拨付池村和赵同村文化活动经费各4万元,与实际不符。2022年赵同乡购置古筝、吉他、二胡等乐器,资金使用不符合《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保障本地区免费开放‘三馆一站’日常运转”的规定。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文化站运行经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拨付,合理使用,保障乡及各村文化站免费开放的日常运转。

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管理精神,办公用品使用浪费。赵同乡对办公用品使用管理不严格,存在办公品浪费现象。在与办公室负责人座谈中了解到,每月平均用纸4箱就能满足日常工作,但翻看财务凭证后发现,2021年每月平均用纸13箱。

整改情况:经过整改以后,现在已经不存在此类现象,乡纪委多次随机抽查各科室,发现均有收集用过的单面纸用于打印不太重要的文件,不必要的文件不再印发。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党建活动方式单一,缺乏活力。如赵同乡乡直支部在“七一”党建活动中,只带领同志们重温了入党誓词,颁发了纪念章,没有结合赵同乡实际开展其它形式的党内活动。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多以集中学习为主,很少通过其他方式组织学习。二是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如在查阅入党人员档案中发现东于科村董云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缺少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推荐结果报告单、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备案表、发展党员政审表没有填写意见及日期,发展新党员政审结论表中党支部结论性意见中没有填写意见及日期。三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赵同乡2019年-2021年三年支部手册中党支部名称处未盖章;党支部书记登记表中未张贴支部书记照片,2021年入党申请人名册中填写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工作开展的必要性。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之间有效衔接,确保党建工作开展的同时,创新开展方式、增加开展内容,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向心力。二是进一步细化党建工作开展的落实。召开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整改推进会,就督查中存在问题进行具体说明,对党建业务进行培训指导,加强对各村党支部的日常督导,掌握各村落实督查问题整改进度和质量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整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业务指导,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态度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委会会议记录时间逻辑顺序颠倒,混乱不堪。党委会会议记录本使用活页记录本,规格样式不统一,随意更换纸张而且不能提供近三年党委会会议纪要。2019年-2020年党委会会议本发现2019年5月21日后出现5月20日的记录;2020年5月30日后又出现5月20日,2019年9月23日后又出现2020年9月19日,2020年10月22日后又出现2019年11月2日;2020年5月30日、2020年10月22日12次记录所用纸张和原本纸张不符。

整改情况:经过整改以后,现在已经不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委会会议记录时间逻辑顺序颠倒,混乱不堪”现象,并且已经完善相关会议记录制度。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一是未能在全体党员中开展警示性教育。如在查阅党委会记录本中发现只在班子成员中开展警示教育,没有针对全体党员。二是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不到位。如上次巡察中发现赵同乡存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的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缺乏规范性的问题和执行财务制度和专项资金监管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这次巡察发现这些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围绕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和优秀家风教育等重点内容来进行,着重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观念,严守纪律和规矩,积极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强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反腐倡廉面临的严峻形势、艰巨任务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期化,组织开展“党纪党规乡村行”集中宣讲活动;举办以“两准则四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党纪党规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自觉遵守、坚决贯彻、切实维护,争做忠实的纪律守护者。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县委巡察成果,加力、加劲、加措施,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我乡经济社会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按照领导班子分工,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地。乡党委书记始终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执行工作,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落实。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实时公开,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各分管领导、有关责任人要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办法。乡党委书记要发挥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乡纪委要配合好乡党委书记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聚焦重点领域,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改进作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树形象、聚民心、促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84555701(8:30-12:00、14:30-17:30)

邮政信箱:元氏县井元路28号

邮政编码:051130

电子信箱:ztxzfy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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