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元氏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9-26 16:44:12 阅读量:873
元氏县始终坚守政治巡察不动摇,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深入贯彻巡察工作方针,深化对巡察内涵的理解和把握,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巡察监督,稳步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一是扛牢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制定印发《中共元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责任清单,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实施县乡村三级书记落实巡察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出台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包联巡察工作制度,推动巡察工作部署要求落地落实。严格贯彻落实巡察工作小组例会制度,学习传达上级巡察工作精神,研究讨论县级巡察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修订《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评价办法(试行)》,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制定个性化监督清单,将县直单位分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和国有企业等类型,研究制定个性化、本地化的监督重点。制定对农村、社区党组织分类巡察指导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督重点,针对每轮巡察对象,差异化制定巡察方案,把巡察具体环节落实落细,推动政治巡察更具体、更精准。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明确整改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责任分工、方式方法和工作流程等,实现整改监督常态化、规范化;修订完善《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试行)》《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对巡察成果的联动运用;巡察结束后的结果反馈会上,除按照规定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负责人参加外,还要求被巡察单位的政府主管副县长参加,将整改压力及时传导至被巡察单位。对整改结果中未发现问题线索的实行一票否决,巡察组长对2019年至2022年被巡察单位巡察结果签字背书,实行终身负责制。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协调办公场所,实现巡察机构同县委、纪委监委同地办公,利于谋划和推动开展巡察工作。借鉴邯郸市的经验做法,打破办组界限,将巡察编制划归巡察办统一管理,增设1名巡察办副主任领导干部职数;在全县15个乡镇各配备一名巡察专干,破解基层巡察力量匮乏和整改不力等难题;试行《县委巡察组作风纪律评估实施办法》(被省委巡视办采用推广),监督检查室对巡察组工作过程中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连续2次排名最后的,调整组长工作岗位,倒逼工作能力提高,推动巡察监督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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