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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探索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元氏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4-12 16:40:36 阅读量:90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巡察办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和巡察整改效果评估评分表、巡察整改效果满意度问卷调查测评表等4个评估表,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两个巡察整改评估小组,对十二届县委换届以来被巡察的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评估、赋分,按乡镇和县直单位两个类别分别排名,全面评估所有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情况。评估组组长对评估结果签字背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二是确定评估方式。听取汇报。召开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会,由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个别访谈。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访谈,全面了解巡察整改情况。查阅资料。包括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记录、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资料、工作台账、制度文件等。走访测评。到被巡察党组织下属单位或门实地走访,通过测评问卷了解巡察整改情况。共听取汇报、查阅资料18次,个别访谈32人,填写测评表87份。

三是加强结果运用。一方面,对巡察整改成效突出的党组织,及时总结其整改经验做法,共其他单位学习借鉴;对整改质量不高的事项,纳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内容,持续跟踪督办;对重视程度不够,敷衍虚假整改的,进行约谈问责。另一方面,把评估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2023年约谈县住建局等单位党组织书记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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