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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元氏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元氏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9 16:33:22 阅读量:795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开创“南部新城、经济强县、美丽元氏”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在中共元氏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4日)
 


我代表中共元氏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刚才,县委书记郑巍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为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我县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出了动员令。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沉的忧患意识和坚定的意志品质,团结带领全县党组织,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县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毫不动摇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县纪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组织开展准则条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负责人进行履责谈话44人次。加强对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风气监督,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89人次。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发现整改问题1273件,查处直接责任人995人,问责党组织19个、党员干部16人。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和省实施办法,查处失职失责问题17件。对影响恶劣的石家庄锦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染问题进行了查处,共停职检查1人,党政纪责任追究5人,并予以公开通报曝光,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回应。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归根到底在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健康、不严肃。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从常委会严起,县纪委出台了《关于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具体方案,开展检查抽查12次,向常委个人及时反馈监督意见。强力推进巡察监督,紧盯一把手,突出政治巡察,对殷村镇等4个乡镇和发改局等4个县直部门开展了巡察,共发现问题149个,反馈整改意见149条。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从整治“四风”问题入手,紧盯办公用房超标、私车公养、躲入食堂公款吃喝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开展督导检查62次,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3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0起。突出扶贫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展了专项巡察、问题大排查和建档立卡“回头看”等工作。对扶贫单位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邀请河北农大第三方进行了抽查,清退人员323户738人。检查扶贫资金1455.4万元,扶贫项目66个,查处克扣截留、虚报冒领等问题2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其中乡科级干部7人。

(四)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县委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态度十分鲜明,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高举利剑,有案必查、执纪必严,共排查问题线索369件,同比增长156.25%;初核339件,同比增长202.67%;立案161人,同比增长8.05%;给予党政纪处分157人,同比增长7.53%,其中乡科级34人,同比增长80.95%。坚持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立足教育挽救,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反映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果断澄清问题,还党员干部清白,共处理32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167人次,占50.9%。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发现整改问题1326件,纪律处分23人,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五)以改革精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2017年5月,我县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全部到位。为提高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在全县纪检干部中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通过大讨论、业务知识培训、岗位大练兵等,深入查摆整改担当精神不强、工作标准不高等问题,纪检干部作风焕然一新。蹄疾步稳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中央顶层设计,县委担当主责,县纪委负起专责,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今年2月4日完成了县监委组建挂牌工作。增强制度约束,修订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执纪审查、保密、学习等制度,纪委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2017年是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大事多、难事多的特殊一年,党委换届、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深化“三转”、纪检机构改革、问题线索减存量遏增量、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等工作,一环紧扣一环,新一届县纪委团结带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念、携手并肩、迎难而上,战胜了一个个困难,解决了一道道难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成绩令人欣喜,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从我县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严格,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担当不足,说而不抓、抓而不实,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等问题,在一些单位特别是一些系统和部门的下属单位还比较明显,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还没有打通。二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仍顽固存在,一些干部纪律意识差,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执行上级部署要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三是一些单位和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的部门和窗口,服务群众意识淡薄,漠视群众诉求、态度粗暴甚至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四是乡镇纪委“三转”需进一步深化。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效,得益于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干部群众的支持参与,得益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主要有5点深刻体会:首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讲政治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最高原则、第一要求。县纪委常委会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自身建设的各方面,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自觉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求对标对表、校正看齐,在深化“三转”、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格落实。我们深切体会到,只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才能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第二,有自信才能有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必须紧盯问题大胆创新。县纪委常委会坚持从存在的突出问题抓起,以不断创新的意识和敢做善为的精神,探索开展了乡镇纪委协调办案等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深切体会到,只有紧盯问题、勇于变革、敢于创新,才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深化提升。第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反腐败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扎实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我们深切体会到,只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做到群众对什么问题反映强烈、集中,就治理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第四,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保持一往无前的过硬作风。面对过去一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县纪委常委会团结带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展现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精神状态和过硬作风。我们深切体会到,只有永远保持团结奋进的正气、迎难而上的锐气、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百折不挠的韧劲,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第五,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担当神圣使命必须坚持打铁自身硬。锻造一支纪检监察铁军来源于永不间断的淬火加钢。县纪委常委会坚持从自身做起,立规矩、定原则、明底线、带好头。我们深切体会到,只有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做到执纪者更应带头守纪、监督者更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加大自我监督力度,用铁的纪律打造执纪铁军,才能树起严格自律的时代标杆。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章赋予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党的十九大就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制定了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为纪检监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次出发、再创佳绩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在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准确理解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化细化、层层落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首先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带头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向核心看齐、自觉维护核心,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纲和魂,是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科学理论和行动指南。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一重大论断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新时代的基本特征、主要矛盾、战略举措,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各项部署;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要求。要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结合起来,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大局中推进。

(三)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冷静和执着,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必须持之以恒从严管党治党,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决不能有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要在党的建设新的布局中找准纪律检查工作的定位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四)学习党章尊崇党章,不断提高依规治党依规履职的政治能力和工作水平。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履行职责的总依据。党的十九大党章充实了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的基本要求,完善了党的纪律建设的内容,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我们要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遵循管党治党的规律,准确把握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定位,坚决把党章规定具体地、丰富地、生动地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正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

三、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安排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开创“南部新城、经济强县、美丽元氏”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和问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搞变通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用党章党规对照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整体把握乡镇、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注重动态分析判断,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重点,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为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供纪律保障。

(二)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推进人员和工作深度融合。从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出发,合理设置内设机构,优化人员配置,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保持干部队伍思想稳定;认真梳理检察机关移交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按时完成交接、建立完整档案。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规范调查流程,对调查措施的适用条件、执行方式、程序要求等作出细化规定,统一文书格式,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着力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落实赋予乡镇纪委监察职能的要求,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三)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扎实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强化明察暗访,坚持快查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聚焦不正之风新表现新动向,重点开展“五紧盯五严查”: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行为;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查顶风违纪行为;紧盯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严查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行为;紧盯基层站所、街道干部、窗口单位漠视市场主体和群众利益问题,严查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等行为;紧盯领导干部在纠正“四风”中责任担当不够和爱惜羽毛、回避矛盾等问题,严查失职失责行为。强化对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会议文件、生活待遇、婚丧嫁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让特权行为滋长蔓延。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党史、重温入党誓词,树牢宗旨意识,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凝聚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好“3·23”赶考日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的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做到“两个务必”,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让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深化政治巡察。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检查遵守党规党纪,尤其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省市县重点工作任务情况;检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问题,切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

提升巡察全覆盖质量。把所有党政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巡察监督范围,实现巡察无死角、监督无例外。今年完成五年规划全覆盖任务的50%。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巡察,推动“回头看”常态化。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督促分类处置,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整改问责,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作为党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增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充分发挥好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五看”要求和“四精”标准,做到“四个深化”: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强化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在谈话函询上深化,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欺瞒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格执行容错纠错办法,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营造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按照选人用人和管理监督权责致的要求,推动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落实干部管理监督责任。注重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作用,剖析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向党委报告,推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深化纪委对同级党委党内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县纪委与县委常委进行提醒谈话的监督机制。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做到精准发现、实施精准惩处、坚持精准施治,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立足教育挽救,使审查对象真心忏悔、认错认罪。要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

(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严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采取常态化明察暗访、异地交叉互查等形式,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做表面文章、用数字脱贫等问题。深入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基层干部滥用职权、雁过拔毛、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问题。

深入开展涉黑腐败专项治理。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坚决惩治城乡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特别是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问题;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

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追究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紧盯群众通过巡视巡察、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坚决纠正群众长期重复信访背后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把责任压到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深入乡村检查督查,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担当、敢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八)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坚决问责、曝光典型。建立“问责十清理”长效机制,深化“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领域特别是重点工作大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

加强县纪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督促乡镇纪委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之下,勇于监督、秉公执纪。

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中央纪委、省市纪委的部署,把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一)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忠诚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线,坚持把纪检监察干部摆进去,把纪检监察工作摆进去,做到知行合一,学用结合。县纪委常委会要带头抓好自身学习,班子成员要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坚持“周学习、月交流、季总结”制度,组织开展交流研讨、主题演讲等活动。

(二)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兴调查研究之风。从监委组建后的职能变化和履职需要出发,广泛开展调研,认真搞好“双问计”活动。大兴改革创新之风。敢于和善于推进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既要不折不扣抓好上级部署要求和任务落实,也要体现特点,创出亮点。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室(部)都要争创特色亮点工作,要把这一要求作为评判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准。大兴团结协作之风。要讲团结、识大体、顾大局,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大兴联系群众之风。进一步深化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片、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等制度,深入基层,走村访户,坚决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三)切实加强能力建设。按照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认真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活动,全面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组织实施全员培训,对转隶人员重点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对原有人员重点加强宪法法律知识培训,强化纪法贯通意识,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围绕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抓住线索排查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分专题、分层次实施“菜单式”培训。深化岗位练兵、以案代训、轮岗锻炼、跟班学习等工作,强化实践锻炼,增强纪检监察于部执行能力、实战水平。

(四)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县纪委常委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严格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五条标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使用起来,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干部结构配置,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关怀并重,解决好干部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营造风清气正、严肃认真、团结和谐、心情舒畅的良好环境。

(五)切实加强纪律建设。一要加强日常监督。重点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情况,做到“五必谈、一家访”,即:工作岗位和职务发生变动的必谈、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必谈、生活遇到重大困难的必谈、有意见有情绪的必谈、有不良反映的必谈,每年对于部进行一次家访。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二要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在扎紧制度笼子中拧紧监督螺丝。三要坚持刀刃向内。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对一般性问题严肃批评;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绝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在市纪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私无畏、担当作为,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创“南部新城、经济强县、美丽元氏”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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