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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县纪委向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来源:元氏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02 15:04:50 阅读量:1933


十一届县纪委向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忠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为建设山水古郡产业新城幸福元氏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元氏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元氏县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21年7月21日中国共产党元氏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

 

现将中国共产党元氏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情况、主要体会和今后工作建议,向中国共产党元氏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县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回顾

县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不断巩固发展。县纪委常委会团结带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  

持之以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全面系统学思践悟,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县纪委常委会、纪检监察干部集体学习研讨43次。召开县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十一届一次、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加强调查研究、交流研讨,强化督导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带头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及时向市纪委和县委请示报告工作,2017年以来,按照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两报告”有关规定,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报送情况157人次。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污染防治攻坚、项目建设攻坚、县城管理攻坚、开展“效能革命”、筹办旅发大会、疫情防控、“三个圆满收官”、“三创四建五优化”等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县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精准问责。积极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加强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尤其是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一把手”抓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问题,围绕4个方面23项工作对党委落实全面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肃清周本顺、杨崇勇、张杰辉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恶劣影响,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改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答复干部提拔、评先评优、人事调动等245次3496人。

在疫情防控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闻令而动、勇担使命,科学精准审慎有效开展监督。2020年,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672次,发现问题315个,督促限期全部整改完成,立案审查调查疫情防控问题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2021年,我市疫情发生后,面对严峻的形势,坚决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县纪委监委迅速组成19个督导检查组,按照市纪委安排部署,以最严密的措施、以最强烈的担当、最有力的落实,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防控工作任务,共开展督导140余次,制发通报29期,发放提醒函21份,约谈20人次,发现农村(社区)检查站人员空岗、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67件,督促全部按期整改到位,确保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扎实开展“六保”“六稳”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复工复产、复市复学等政策落地落实。严格按照省、市纪委和县委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9个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注重问题发现,对不敢担当、作风飘浮、落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为推进“六稳”“六保”工作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开展村“两委”换届监督检查,有力有效保障农村“两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清单10项,共下沉监督11批次,开展实地监督32次,督导检查乡镇村90个次,审查“两委”换届候选人1310名,排除不符合资格候选人3名,共办理“两委”换届信访举报10件。县纪委监委抽调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人员成立16个督导组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同时,扎实开展停车场专项整治、思想作风专项纪律整顿工作等专项监督检查。

(二)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向基层传递,着力回应基层关注关切,坚决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覆盖,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坚决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制发实施方案,对整治工作的日常监督、组织协调、相关责任等进行部署,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市纪委检查组对全县2016年以来的扶贫项目和危房改造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县住建局逐条整改,对发现的危房改造档案中照片不符问题进行了调查。开展扶贫领域问题大排查大起底活动,检查扶贫资金1455.4万元,扶贫项目66个,共走访贫困户2307户,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组织处理13人。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文件,把“一案三查”作为重要原则,紧紧扭住“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全面加强与公检法司、行业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深挖彻查,一抓到底。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侦办涉黑涉恶案件4件,其中,赞皇李文华一案共处理86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45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组织处理41人。严肃查处李文华背后的“保护伞”赞皇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闫某,赞皇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代理大队长焦某,二人均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共排查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线索29件,配合市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

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2016年至2018年,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发现整改问题2626件,查处问题107件,查处直接责任人995人,问责党组织19个、党员干部69人,给予党纪处分69人,政务处分8人。扎实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线索5件、办结5件,批评教育3人,追缴易地建设费140.7万元。严厉惩治“三资”管理、征地拆迁、低保养老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查处问题21件。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监督。

(三)扎实推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和体制机制,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开展“三项”改革,落实中央顶层设计,县委担当主责,县纪委负起专责,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按照省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优化机构设置、规范机构职责、增强监督力量,积极探索破解基层人情干扰问题的有效途径,深化县乡纪委整体“三转”,把更多力量聚焦到主责主业上。

扎实开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优化机构设置,科学整合力量,撤销机构12个,保留5个,新设立8个。2018年2月4日县监委挂牌成立,县监委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共设置内设机构17个,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进一步推进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积极推进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2019年12月,设置4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对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设立了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组,为县纪委监委派出机构。通过一体推进三项改革,进一步推动了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的有效贯通。

加强全县乡镇纪委建设,2018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乡镇纪检组织的通知》,向各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进一步增强了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按照“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出台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的办法》。特别是2020年,按照省、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结合乡镇改革,健全完善了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建设,全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全部配齐。彻底整改“三转”不到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全部做到了专职专用。

(四)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深化包联监督机制,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持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努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一是整合力量,强化监督。坚持力量向监督倾斜,将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数量对比进行调整。同时,深化包联机制,将 15个乡镇和81个县直单位分成七个片区,实行县纪委副书记牵头、分管常委主抓、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的包联责任制。二是下沉监督,确保实效。各监督检查室深入包联单位,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系统监督体系整体作用,探索联动监督、协同监督有效方法,建好用好“四档三清单”,2020年完成了“一村一档”建档工作,并及时予以动态更新,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提供了有力抓手和载体。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违反“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重要节点,强化廉政预警、深入明察暗访,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现象。三是同向发力,提升实效。深化同级党委监督工作,不断深化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监督,探索将同级政府党组及其成员纳入监督范畴,结合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关于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突出监督重点,明确监督方式,严格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监督措施,提升监督实效。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2017年以来,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10份,监察建议书48份、提醒函24份。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88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268人次,占比67.1%,第二种形态486人次,占比25.7%,第三种形态49人次,占比2.6%,第四种形态86人次,占比4.6%,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和省实施办法,2017年以来,查处失职失责问题17件。查处环境污染问题1件,停职检查1人,责任追究5人,并予以公开通报曝光。认真开展“6+1”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与县人大“6+1”联动监督领导小组的沟通协调,明确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单位93个次,项目12个,发现问题4个,针对问题发放提醒函4份。

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完成涉密机房建设、涉密终端配置、视频会议室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检举举报平台部署运用、党内监督系统运用和信息化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按照市纪委监委安全保密统一要求,开展涉密终端国产化“安可”替代工作。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

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紧盯重要领域、重点人群,深入治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容易反弹回潮的“四风”问题。加大对隐形“四风”和“四风”衍生问题的查纠力度。对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问题一律从严查处。从整治“四风”问题入手,紧盯办公用房超标、私车公养、躲入食堂公款吃喝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开展督导检查62次,紧盯中秋、元旦、春节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时间节点,坚持不打招呼、不定时间开展明察暗访,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实行快查快办制度,2017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2起。查纠私车公养问题26个,收缴违规加油费65251元。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发通报4期,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效果。

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安排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查处形式主义问题4件,给予党纪处分8人。开展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专项监督检查2个批次,单位21个次。对“低级红”“高级黑”“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14次。

(六)深化政治巡察,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

在上级巡视巡察部门领导、指导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巡察工作稳步推进,巡察力度不断加强,巡察问题不断深入,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从最初的巡察“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到“六围绕一加强”,以及“四个落实”,再到当前的“三个聚焦”,巡察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得到不断提高。

县委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制定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前提下,积极与省、市委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扎实推动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17年成立县委巡察办以来,稳步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20余项工作制度。配合市委开展6轮统筹巡察,自主开展6轮巡察(含提级交叉巡察),完成了十一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同时,完成9轮村级巡察,实现了对村级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积极接受市委指导督导,强化整改,进一步规范全县巡察工作程序、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巡察成果落地落实落细。

压实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日常整改责任,扎实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2018年2月,省委常规巡视反馈意见中梳理出3个方面32个具体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移交问题线索80件(并案5件),全部按时办结,共立案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0人,涉及乡科级16人。2018年8月,针对中央巡视组对河北省委巡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梳理出3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交办问题线索27件,全部查结,共立案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2017年以来,市委统筹巡察、自主巡察和村级巡察共发现问题3406个,已整改完成3117个。发现问题线索147件,已办结13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组织处理68人。

(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持续有力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县委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着力一体推进“三不”有效机制。

一方面,持续强化不敢腐。扎实开展全省统一部署的“清仓”行动,做好“存量清零、增量随清”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2017年至2021年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676件,初核1185件,谈话函询284件,立案545件,结案5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6人,其中乡科级133人,留置22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2017年以来,对15起“一问责八清理”、11起扶贫领域、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震慑。召开全县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8次,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6起,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20年,以李谦严重违纪违法案为反面教材在全县深入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以案明纪、敲响警钟,召开全县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并扎实开展了“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强化处分决定宣布现场警示教育作用,2017年以来,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530余场。组织全县200余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赴省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政治性警示教育。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监督检查,共对政法系统各单位遵守工作纪律、各个环节开展情况等监督检查18次;共收到市教整办移交问题线索56条,给予批评教育4人,通报批评1次;开展讲廉政党课活动5次,警示教育6次,通报曝光政法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5件,办理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政法系统案件10件,采取留置措施10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2人。

另一方面,扎实推进不能腐、不想腐。配套跟进制度建设,注重剖析案件中暴露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和制度漏洞,针对案发单位存在问题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地区和单位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加强不想腐的纪律教育,针对相关问题,约谈相关责任领导49人。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办案人员和办案场所的监督管理。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针对案件中暴露的典型性问题和制度漏洞,配套跟进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纪检监察建议书使用管理办法》,注重剖析案件中暴露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和制度漏洞,2017年以来,发放纪律检查建议10份、监察建议书48份,推动问题整改,督促单位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以纪法刚性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强化追逃防逃工作,成功追回外逃人员2人。

(八)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要求,打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

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带好头。修订完善县纪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履职决策程序。建立了督查事项双移交制度,健全与县委政府督查室的协同配合,推动县委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开展。进一步深化联片监督体制,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室作用,提高监督质效;建立了周例会制度,强化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显著增强。

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改进”活动,组织对《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进行集中学习,增强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等本领和能力。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共组织集中学习24次。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检视问题26个。按照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断提振精神状态、激发工作活力,共召开业务周例会15次,召开座谈会3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20份。扎实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集中学习讨论3次,整改问题20条,建立制度1项。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常委会集中专题学习14次,“七一”专题党课2次,基层宣讲会1次,刊发党史学习简报信息3期,撰写笔记70余册。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带头参加服务志愿和组织关心关爱英烈后代慰问活动。认真落实上级纪委全员培训要求,开展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信息化培训。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规则》《规定》《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纪法知识培训80余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制定了《调查措施使用暂行规定》《线索排查会会议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强化自我监管,严防“灯下黑”,2017年以来,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9件。

县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常委会带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尽责中不断深化对职责使命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高压态势和顶风作案并存,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风险挑战和腐败问题关联,一些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服务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还有差距,监督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存量还有、增量仍在发生,“四风”问题禁而未绝,纪检监察干部作风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主要工作体会

县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县纪委常委会带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深切体会到,习近平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根本行动指南。

第一,必须强化政治监督。讲政治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最高原则、第一要求,纪委的监督职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第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最重要的发展理念,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人民拥护支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力和执政力的广大而深厚的基础,是正风肃纪反腐的最大底气。只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第三,必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从政治上审视把握,注重查清政治问题,认真审查在践行“两个维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区分情况,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标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相统一。坚持以案促改,注重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注重把办案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准确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促进完善治理。

第四,必须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纪委监委履行执纪执法职责的重要保障。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实质是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坚持纪法贯通衔接,自觉践行依规依纪依法原则,深入研究、拓展运用“四种形态”,统筹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和组织调整、纪律处分、政务处分、移送司法等方式,促进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衔接。

第五,必须坚持打铁自身硬。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至为关键。加强政治建设,对党忠诚都是纪检监察机关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坚守初心使命,在践行“两个维护”中当模范、作表率。坚决防治“灯下黑”,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干部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既坚持刀刃向内,严惩“害群之马”,又注重关心关爱,为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环境。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为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为全面建设“山水古郡、产业新城、幸福元氏”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我县“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必须加强政治监督,防范化解思想涣散、纪律松弛风险,保证全县上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保障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重点任务,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开展等省市县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到位。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持之以恒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坚决整治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持续开展“天网行动”,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打击力度。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三)坚持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推动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毫不妥协,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督促完善制度规范,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瞄准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开展持续整治。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使其适应在监督中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五)坚持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要立足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配合县级统筹巡察,提高全覆盖质量。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强化党委(党组)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高质量完成各项巡察工作,探索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力量联动的途径方式。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六)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要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研究探索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措施。认真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持续深化同级监督,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做深日常监督,深化包联监督,探索联动监督、协同监督有效方法,建好用好“四档三清单”,有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式,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以监督促进基层治理。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换届风气,坚决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    

(七)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效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要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推进派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强化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内设纪检机构、监管机构等形成监督合力。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严格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制定的纪检监察法规和工作制度。按照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要不断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从自己做起、严起,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弘扬实事求是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结合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健全完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建设,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深化全员培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做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的模范。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持续整治“灯下黑”,从严从重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山水古郡、产业新城、幸福元氏”提供坚强保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当好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排头兵和领头雁贡献元氏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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