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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南因镇有关人员弄虚作假发展党员问题

来源:石家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8-27 08:52:39 阅读量:1531


元氏县南因镇组织委员高翠娟在明知西杜村李学斌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不满一年和未召开支委会议的情况下,将其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指使他人对相关材料内容进行刮改、补填和修改,高翠娟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5月,高翠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魏海林作为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负有领导责任,魏海林受到免职处理;李雪岭作为南因镇党委书记,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李雪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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