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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兼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备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6-05-26 17:40:00 阅读量:2546


       张备战任元氏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兼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期间,由于监管不到位,致使2013年至2015年元氏县交警大队同下中队和万年中队的部分交警收受非法中介钱款,使向非法中介交钱的超载等违法车辆直接通过辖区逃避处罚。经研究决定,给予张备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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